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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如何继续使用?

作者:景德镇瑞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27 08:48:29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及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景德镇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每件商标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这就要求商标权利人在商标专有权期满后,须如期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到期后如不及时办理续展注册,该商标将被依法注销。

如果他人借机抢注,商标所有权即会易主;若原权利人继续使用,则属商标侵权。有媒体报道,某省万余件注册商标正处于续展期或宽展期,但除了少数知名企业为商标办理续展手续外,逾九成商标仍无人申请续展注册,其后果是将被依法注销,并极易被别人抢注。

注册商标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一步,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然后周转花高价钱买回来。而且重新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小编提醒商标权利人一定要看重这一点。

说到专利挖掘首先大家应该想到的就是专利申请与保护,随着,科技的高速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或个人对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加强,因此很多人都已经申请专利,一直以来大家对于专利布局、专利挖掘和专利分析是割裂来看的比较多。但其实,专利分析对专利布局和挖掘的支撑作用不容小觑。专利挖掘的意义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能够从基础专利出发梳理出所有的关联技术点及其对应的外围专利,从而为基础专利建立牢固的保护网。通过专利挖掘,对技术创新成果进行全面、充分、有效的保护,全面梳理并掌握可能具有专利申请价值的各主要技术点及其外围的关联技术,避免出现专利保护漏洞。

2、避免科研成果出现专利保护的漏洞,并且能以现有技术成果为基础,将专利保护的范围延伸到所有可能具有专利申请价值的技术点,通过专利挖掘,可以更加准确地抓住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主要发明技术点,对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及其组合再进行精巧设计,既确保相关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尽可能大,又确保权利要求的法律稳定性,可以有效提升专利申请的综合质量。

3、通过专利挖掘,能够尽早发现竞争对手有威胁的重要专利,便于企业进行规避,避免专利侵权风险。

4、挖掘思路对于技术研发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挖掘期间分析出来的所有可能存在专利申请素材的创新点都可以是进一步研发的方向。

专利挖掘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专利已经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手段,专利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建议大家找一些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来帮助企业进行专利挖掘工作吧!

商标代理公司在注册过程中的所有权和应负的责任有两种:

(1)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是商标代理公司自身的过错或错误造成的。由于注册过程中的非工资因素,如商标质证中的客观限制,在实际的申请过程中,被查询的商标被驳回。与往常一样,注册公司不应承担严重责任,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如因代理任务的疏忽或疏忽,如盘问过程中的疏忽和计划中的总目,并非由成分引起,则代理应根据情况的等级负责合规。但是,商标代理的责任是值得追究的。有三种观点:首先,建议只承担代理费用,因为登记部门只赚取这个费用,提供的查询结果只是参考依据。事实上,注册部门并不知道委托人是否要求注册商标在实践中应用,但也很重视其他方面的责任,如手续费的损失、经营过程中理论商品的损失,如广告的投入、商品的推广和验收等,等。

第二,这种观念真的完全消散了,不仅是商标注册的成本,还有商标申请造成的一切损失,比如商品经营活动中的促销等损失,因为这些损失都是商标注册机构的失误造成的。看商标注册成本和因注册申请而产生的官费的赔偿责任,而不是看商标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广告经营成本。除单方另有约定外,主要当事方有守法行为,主要当事方未充分了解任务。

第三,认定商标注册部门履行合同的义务是适当的。

首先,毫无疑问,《服务公约》与注册部门有关商标注册的法律法规有关。根据我国《条约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实验合同的任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所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等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公约履行后可能损失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商标注册部门的过错属于合同履行中的不当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明确了损失赔偿和违约损失的范围。因此,依托商标注册部门的失误,将商标研究成本、商标注册要求成本和商标投入使用后的成本视为注册部门合规造成的损失域。

但是,合同法这一条还规定,赔偿损失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条约而预见或者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因此,有必要区分下列损失,即在订立商标注册合同时可以预先感觉到或不可能预先感觉到的损失,以及不能预先感觉到的损失。如果由于商标代理机构的过错导致商标未能注册,在商标审查中就没有参考价值,代理机构的灵感也无法表达,那么很明显,违约行为自然成为了使用的损失,这是注册过失最直接的终结。另外,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有预感,在商标查询后,委托人可以根据质证结果作出是否要求商标注册的选择,由代理机构的质证直接负责。在商标申请过程中,确实存在因商标注册失败而导致商标实施和销售情况调查失误,导致因商标注册失败而导致商标流失的情况。但是,这可能不属于代理人可以预见的损失范围:

(1)商标查询只具有参照意义,并不意味着商标可以被不公正地使用,也不意味着商标的使用不会受到外部侵权的处理。由于商标注册的原因,当事人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主观上没有一定的风险,申请人应当为自己申请未注册商标的风险而努力;

(2)商标审查最直接的指标是确定商标注册的可能性,而不是作为商标能否使用的依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代理人只能预感委托人可以根据查询结果作出是否要求商标注册的决定。然而,仅仅根据调查结果,商标代理公司可能无法预见商标的广告宣传和实际商业用途,特别是少数商业用途。因此,该机构可能不对损失负责。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一个费用保护多个国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以下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必读的内容: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止2013年10月16日,马德里联盟共有92个缔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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